来信主题 | 求问办理婚育状况证明书需要什么材料 | ||
详细状态 | 受理方已回复 | ||
信件编号 | D160200018 | 点击量 | 941 |
来信人 | 陈启华 | 来信公开 | 公开 |
受理方 | 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来信时间 | 2016年02月16日 |
来信类型 | 咨询信件 | 办理状态 | 已处理 |
信件满意度 | 满意 | 结办日期 | 2016年02月19日 |
来信内容 |
由于嫁在外地。现需要办理准生证所需要的“夫妻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书”一份,需要盖原户籍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县级计生主管部门的公章,想咨询一下办理这些需要什么材料。谢谢! |
领导批示 | 请政策法规股按照政策办理回复! |
办理时间 | 2016年02月19日 10时22分32秒 |
受理方回复 | 陈启华同志: 你好!关于你所咨询办理《婚育状况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问题,现告知如下: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湖北省〈生育证〉办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72号的要求,“全面取消纸质婚育证明材料,主要依靠信息化手段,核实群众婚育信息”。如你确需申请办理《婚育状况证明》,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请你在现居地的人口计生部门领取《婚育状况证明》表格,持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公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如实填写《婚育状况证明》,再依次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县级计生主管部门审核。感谢你的来信,若仍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电话(0718-5832060)咨询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策法规股。宣恩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地址:珠山镇民族路88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