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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类型 | 标题 | 提交日期 | 处理情况 | 处理时间 | 预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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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负责县少先队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2、参与宣恩县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县委、县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4、协助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5、组织全县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6、负责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干部。
7、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县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宣传并推荐优秀青年。
8、做好县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9、负责希望工程的实施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