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司法局位于宣恩县珠山镇白鹤巷4号,核定政法专项编制41名(含基层司法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8名,基层司法所领导职务9名。现有在岗在编38人,今年已招考录用拟进编2人,现余1名编制数。现实有领导6人,内设机构负责人8名,司法所实职领导7名,暂缺2名实职领导。
内设机构为8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法制宣传股、基层工作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司法鉴定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法规股、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派驻机构9个,即宣恩县珠山司法所、宣恩县椒园司法所、宣恩县晓关司法所、宣恩县万寨司法所、宣恩县长潭河司法所、宣恩县椿木营司法所、宣恩县高罗司法所、宣恩县李家河司法所、宣恩县沙道沟司法所。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即宣恩县公证处、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
宣恩县公证处(未定级别),原为司法局直属公证机关,现改制为司法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今年计划招录工作人员2名,目前正在事业单位招聘录用过程中,尚未定岗定编。
湖北洪渊律师事务所(未定级别),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目前使用事业编制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