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根据1984年9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和湖北省山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宣恩工作实际设立并逐步健全、完善的县政府办事机构。
1986年4月成立宣恩县扶持革命老区根据地建设委员会。
1987年3月6日,将原“宣恩县山区建设和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宣恩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宣文〔1987〕字第3号)。同日,县编制委员会1号文件通知,明确宣恩县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为正科级单位。
1988年1月28日,挂靠在县政府办公室的“宣恩县扶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划出,独立设置,暂定控制编制数3名(宣编发〔1988〕08号)。同日,县经济开发办公室增加控制编制数2名(宣编发〔1988〕09号)。
1989年3月14日,“宣恩县扶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宣恩县人民政府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宣恩县革命老根据地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简称“宣恩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 (宣政文〔1989〕8号),定为正区级,设立秘书科、规划科、调研科,控制编制10人。同年7月9日,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增加编制至15名(宣编发〔1990〕40号)。同年11月,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1991年3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吴官德为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主任,将县开发办纳入政府组成序列。
1991年7月26日,县编委批复成立“宣恩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服务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属县开发办二级单位,定编3人。
1992年4月6日,县开发办将内设的“规划科”更名为“项目管理科”(宣编办〔1992〕6号)。
1994年5月12日,县长、县编委主任韩才学主持召开编委会,经讨论同意组建宣恩县旅游局,为相当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3名,挂靠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同年11月16日,进行机构改革,将“宣恩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宣恩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宣政办发〔1997〕38号),内设综合科、扶贫科、扶苏科、计划财务科,核定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室负责人职数4名。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宣恩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服务中心。
2001年12月26日,再次进行机构改革,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印发《宣恩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备、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县开发办公室设4个职能科:综合科、扶贫科、老区建设科、计划财务科;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工勤编制1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负责人职数4名。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宣恩县老区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服务中心。
2002年2月,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宣恩县列入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02年3月,将“宣恩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更名为“宣恩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06年2月,经县委研究,同意给县开发办调增行政编制4名和1名领导职数,调增后,行政编制为11名,领导职数为4名,现有职工10名。